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东方锆业 、 本公司 )2010年5月19日与奥地利DCMDECOmetal有限公司(简称 DCM )签订了《合作意向书》(简称 意向书 )(详见公司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奥地利DCMDECOmetal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2010-014号公告)后,经过与DCM及澳大利亚AustralianZirconNL公司(简称 AZC )的协商,三方就本公司投资参与AZC资产重组和运营的合作方案呈报澳大利亚政府外商投资审核委员会申请核准,东方锆业已于2011年1月27日收到澳大利亚政府外商投资审核委员会对于相关投资合作方案的正式批准函(详见公司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澳大利亚AustralianZirconNL公司及奥地利DCMDECOmetal有限公司合作相关方案已获得澳大利亚政府外商投资审核委员会批准的公告 2011-002号公告)。
东方锆业全资子公司澳洲东锆资源有限公司(简称 澳洲东锆 )于2011年6月29日与AZC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名称:MurrayZirconPtyLtd,铭瑞锆业有限公司,简称铭瑞锆业),澳州东锆在铭瑞锆业中拥有65%的股权,AZC在铭瑞锆业中拥有35%的股权。AZC将除其拥有的WIM150项目权益以外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在MurrayBasin拥有的勘探地权、AZC拥有已获采矿权曾投入生产的Mindarie锆矿项目及年产能可达到35,000吨锆精矿的选矿厂及拥有的40公顷土地资产等,已于6月29日转移进入合资公司(详见公司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澳大利亚AustralianZirconNL公司合作进展的公告 2011-016号公告)。
二、澳洲东锆与AUSTPACRESOURCESN.L.公司合作情况
1、AUSTPACRESOURCESN.L.公司基本情况
AUSTPACRESOURCESN.L.公司(以下简称 Austpac公司 )是一家矿物技术公司,这家公司主要为钛、钢铁和铁矿石行业开发新的商业发展渠道,公司总经理为MichaelTurbott先生,公司注册地址:澳大利亚悉尼皮特街62号3楼。Austpac公司自1986年在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所代号为:APG)。Austpac公司已开发的钛、钢铁和铁矿石行业的新的生产流程。Austpac公司一项重要的技术就是将钛铁矿转化为高品位人造金红石,这是一种二氧化钛生产和海绵钛生产的一种重要原料,是钛金属生产的一个中间步骤。该技术也可用于处理由钢铁恢复盐酸和实用的铁金属颗粒所产生的氯化物溶液和铁氧化物等废物。第三个过程,可以用来从赤铁矿和磁铁矿矿石中直接还原铁生产。
2、Auspac公司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11年6月30日Austpac公司总股本984,454,609股,注册资本61,400,000澳币,总资产77,598,554澳币,净资产23,513,296澳币,2011年(澳大利亚财务结算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营业利润亏损2,909,149澳币。
3、公司认购Auspac公司3%股份
2012年8月14日澳洲东锆与Austpac公司签订《股份认购协议》,澳洲东锆现金出资以每股0.06元澳币(澳交所2012年8月14日价格每股0.032澳币溢价87.5%)认购Austpac公司3,300万股的股票,合计198万元澳币,Austpac公司向澳洲东锆定向发行股份增资。公司认同Austpac公司的尾矿回收利用技术的专利,并同意支付股份溢价,一旦Austpac公司回收技术在纽卡斯尔铁回收厂被证明具有商业化价值,公司与Austpac公司将进行为期12个月,共同推进该技术在中国钢铁行业的的商业应用及推广。此次股份认购完成以后澳洲东锆持有Auspac公司3,300万股的股票占Auspac公司总股本的3%,澳洲东锆成为继KronosInternational(占7%)和必和必拓公司(占5%)后的第三大股东。
澳洲东锆成为Austpac公司的第三大股东有利于推动公司完成WIM150项目的收购,加快公司向上游原材料矿产资源的发展。
三、WIM150项目进展情况
1、Austpac公司持有WIM150项目权益情况
目前Austpac公司100%持有位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的EL4521号勘探权证,有效期自2000年12月1日至2012年12月1日,总面积约150多平方公里,并100%拥有该权证上的所有相关权益,其中包含WIM150项目(WIM150项目占地约44平方公里)。
Austpac公司在2000年取得由CRA(力拓公司前身)持有的EL4521号勘探权证;2004年,Austpac公司与AZC公司签订《WIM150项目合作开发协议》,该协议中规定:AZC公司在成功完成WIM150项目银行级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可以获得在WIM150项目中80%的项目权益,Austpac公司获得剩余的20%项目权益。
2、公司购买Austpac公司EL4521勘探权证及WIM150项目20%权益的情况
2012年8月14日澳洲东锆与Austpac公司签订《EL4521勘探权证收购协议》,Austpac公司同意以750万澳币的价格出售Austpac公司持有的EL4521号勘探权证及所有附带权益给予澳洲东锆,转让的前提条件是获得AZC公司对此转让的同意,公司将在交易完成后另行公告。
在澳洲东锆原已与AZC签订的协议的规定下,WIM150项目转入铭瑞公司也需要取得Austpac公司的同意,基于澳洲东锆与Austpac公司签署的购买EL4521号勘探权证的协议,Austpac公司将支持WIM150项目转让入铭瑞公司,具体资产注入时间公司将于澳洲东锆与AZC关于WIM150项目资产注入铭瑞锆业的交易完成后另行公告。
四、其它
1、经查,Austpac公司与澳洲东锆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不存在任何关系,并未有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本次与Austpac公司的合作与资产购买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完善产业链,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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